我们要在图卢兹呆一些日子。在大马路上演出,很受欢迎,但是这儿的警察却硬要我们离开。维塔里斯先是因为警察硬要狗套嘴套,跟他们发生了争执;后来又为了保护我,他被送进了警察局,还被法庭宣判交罚金一百法郎,监禁两个月。
我伤心极了,眼圈都哭红了,回到旅店时,看到老板站在院子门口盯着我。
我正要进门去找我的几条狗,老板拦住了我。
“咳,你师傅呢?”他问我。
“被判刑了。”
“判多久?”
“两个月监禁。”
“罚款多少?”
“一百法郎。”
“两个月监禁,罚款一百法郎。”他唠叨了三四遍。
我继续往里走,他又把我拦住了。
“这两个月你干什么?”
“不知道,先生。”
“啊,不知道。我想你有钱养活你自己和你的牲畜吧?”
“没钱,先生。”
“那么你指望我宽容你住下去?”
“啊,不不!先生,我任何人都不指望。”
实实在在是这样,我不指望任何人。
“那好,我的孩子,”老板说,“你说得不错,你师傅已经欠了我不少钱,我不能再借钱给你了,而且我还不知道两个月后,我的钱收不收得回来。你必须离开这里。”
“离开这儿!可是您让我到哪里去呢,先生?”
“这不关我的事,我可不是你父亲,也不是你师傅,我凭什么要留你呢?”
我怔住了,说什么好呢?这个人说得有理,他为什么要留我在店里呢?我只能是他的麻烦,是他的累赘。
“走吧,孩子。带上你的几条狗和那只猴子,走吧。当然,你要把你师傅的包留下,他出狱以后会来找的,那时候我们再结账。”
“要是我师傅给我写信呢?”
“我替你保存着。”
“可是我没法给他回信呀?”
“好了,你真够让人头疼的。我已经说过让你离开这儿,从这里出去。愈快愈好!我给你五分钟离开这里。如果我一会儿回到院子还看到你的话,有你好瞧的。”
我感到再坚持已经无济于事,正如店主人说的,“必须离开这里了。”
我走进牲口棚,解开小狗和心里美,扣好挎包,把竖琴的系带挎在肩上,走出了客店。
店主人倚在门上看着我。
“如果有信来,”他朝我嚷道,“我会替你保管的。”
我匆匆赶出城,因为我的小狗都没有戴嘴套。要是碰上一个警察,我怎么跟他说?说我没钱给它们买吗?这是实话,因为全部算下来,我口袋里也只有十一个苏,买这些东西根本不够。他难道不来抓我吗?师傅已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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